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不是要否定和放棄黨的領導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我們說的依法治國,黨的十五大早就明確了,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我們講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不是要否定和放棄黨的領導,而是強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zhí)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我國憲法是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反映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黨的領導地位。
憲法是我們黨長期執(zhí)政
的根本法律依據
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執(zhí)政地位,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核心地位,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yōu)勢,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實踐表明,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完全可以有機統(tǒng)一起來。我們一直強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是我們黨深刻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慘痛教訓之后得出的重要結論,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是
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這次憲法修改建議將這個內容明確載入憲法總綱。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國題中應有之義。我們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并長期執(zhí)政,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首先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是錯誤的、有害的,都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也是從根本上違反憲法的。
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法治國和依規(guī)治黨有機統(tǒng)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yǎng)和道德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