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4日,在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30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現場:現在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由本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過四部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并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發(fā)表重要講話。習近平強調,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chuàng)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
習近平: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fā)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只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2014年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同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意味著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